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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通州先锋发生一起电动车单方事故,骑车女子未戴头盔,颅脑损伤。处理事故时,交警惊讶地发现,几天前,这名女子刚因未戴头盔被处罚。
17日早晨6时52分许,通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先锋中队接到市民报警,振先路有一辆电瓶车摔倒在地,骑车女子头部流血。民警到达现场前,女子被家人送医治疗,现场留下一摊血迹。
经勘查,这疑为一起单方事故。之后,民警赶赴医院向当事女子李某了解详情,登记信息时发现,李某在12日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刚刚被处罚。当民警询问李某事发时是否佩戴头盔,李某不语。
事后,路口监控验证了民警的猜测。李某骑行电动二轮自行车,沿通州区先锋街道振先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一电动车店门口时,车辆突然失控摔倒,造成李某头部外伤、颅内出血的单方事故。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,头部着地。“假如李某听劝,戴了头盔,或许结果就不一样了。”交警不禁感叹。
记者张亮 通讯员李子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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